:::
主內容區域
文章列表
一、為促進與維護教師、教保服務人員心理健康及相關政策推動,
教育局業與諮商輔導受託單位(寬欣心理治療
所)簽約。
二、相關服務說明如下:
(一)服務對象: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(
園)長、專任教師、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。
(二)服務內容:提供服務對象因工作適應、輔導與管教學生、
親師溝通、生涯規劃、壓力調適、人際關係、情緒管理等
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。
(三)服務流程:由服務對象自行或經服務對象同意後由學校轉
介提出申請,由本局受託單位受理協助媒合諮商輔導人員
與服務對象進行諮商會談(如流程圖)。
(四)服務原則:
1、倫理規範及保密... 觀看完整文章
主旨:檢送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」、推薦作業流程圖及推薦表件各 1 份,請踴躍推薦參加並協助轉知相關人員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21 日臺教社(三)字第 1122401644 號函辦理。
二、貴單位推薦參加本( 112 )年度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」之案件,請於 112 年 6 月 15 日前,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(送)達本局社會教育科王淑慧老師收(地址: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,電話: 06-2991111 分機 6131 ),以利本局初審並擇優送件,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,不予受理。
三、各推薦單位對受推薦者或團體參選之具體事蹟,應審慎查核,推薦內容需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:
(一)具體... 觀看完整文章










